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首都机场新建专机及公务机楼悬挂国徽的函(200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首都机场新建专机及公务机楼悬挂国徽的函(2007年) 你局《关于首都机场新建专机及公务机楼悬挂国徽的请示》(民航总局〔2007〕37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有关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局《关于首都机场新建专机及公务机楼悬挂国徽的请示》(民航总局〔2007〕37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有关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