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2007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2007年) 三、 三、 湖南省人民政府要按照出口加工区建设的有关规定,对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进行封闭围网,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附件: 郴州出口加工区规划用地范围调整后边界拐点坐标表 附件: 二、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