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200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200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 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 国办函〔2007〕5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你们关于调整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