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网信办、林草局、邮政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等14个单位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