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4年) 三、

三、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单位外语专有名词译写和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选译、传播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