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4年) 一、
一、 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外国人名、地名和事物名称等专有名词的翻译工作。组织制定译写规范,规范已有外语词中文译写及其简称,审定新出现的外语词中文译写及其简称。统筹协调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作,制定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遴选与译写规则和标准,组织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遴选与译写工作,发布译写成果及规范应用,组织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活动。
统筹协调外国人名、地名和事物名称等专有名词的翻译工作。组织制定译写规范,规范已有外语词中文译写及其简称,审定新出现的外语词中文译写及其简称。统筹协调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作,制定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遴选与译写规则和标准,组织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遴选与译写工作,发布译写成果及规范应用,组织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