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2016年) 三、

三、 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