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沈阳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2002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沈阳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2002年) 同意沈阳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隶属于海关总署,不增加人员编制。 同意沈阳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隶属于海关总署,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