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扩大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2004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扩大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2004年) 你署《关于扩大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工作的请示》(署加发〔2004〕257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署《关于扩大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工作的请示》(署加发〔2004〕257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