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1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交通运输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国家铁路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铁路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铁路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