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1年) 一、
一、 主要职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分析研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政策措施等,协调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普遍性、长期性、政策性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推动有关方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分析研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政策措施等,协调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普遍性、长期性、政策性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推动有关方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