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财金〔2016〕1918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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