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四、
四、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 茅 工商总局局长
副召集人:马正其 工商总局副局长
成 员:胡祖才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郝 平 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华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振宇 司法部副部长
胡静林 财政部副部长
陆克华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刘小明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副部长
项兆伦 文化部副部长
金小桃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郭庆平 人民银行副行长
陈 钢 质检总局副局长
田 进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滕佳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王晓峰 旅游局副局长
甘藏春 法制办副主任
任贤良 网信办副主任
王兆星 银监会副主席
梁 涛 保监会副主席
刘 君 邮政局副局长
常 宇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