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三、

三、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地方、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