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体育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等17个部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等8省(市)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级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