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三、
三、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地方和相关专家参加。在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地方和相关专家参加。在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