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中央农办、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扶贫办、全国工商联、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