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机制的函(2022年) 四、

四、 工作要求

国务院参事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外部评估各项工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及时将国务院参事履职成果外部评估结果报告国务院领导同志。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评估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评估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评估机制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国务院参事建言献策成果

外部评估机制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郭 玮 国务院副秘书长

高 雨 国务院参事室主任

成 员:赵 冰 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

管仁林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副局长

孟 玮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张 雪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汪 航 科技部政体司副司长

王 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

姜海涛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

傅道鹏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副司长

卢爱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

吴太平 自然资源部综合司副司长

万 军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副司长

王胜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

刘鹏飞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

金三林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杨正位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主任

周久财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

许树强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司长

纪 敏 人民银行参事室主任

黄国华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副司长

孙岩岩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叶燕斐 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

张望军 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院长

梁志鹏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王春燕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副司长

办公室主任:赵 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