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三、

三、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可在全体会议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