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4年) (一)
(一) 在国务院领导下,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和《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协调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设工作,研究和协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