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200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2007年) 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望正确使用,切实维护国旗尊严。 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望正确使用,切实维护国旗尊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