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200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国旗图案的函(2007年) 你委《关于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的请示》(奥组委〔2007〕12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委《关于在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上使用我国国旗图案的请示》(奥组委〔2007〕12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