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央军委外事办公室综合办公楼悬挂国徽的函(200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央军委外事办公室综合办公楼悬挂国徽的函(2007年) 同意你办在新建成的综合办公楼悬挂国徽。国徽直径为80厘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规定使用国徽,切实维护国徽尊严。 同意你办在新建成的综合办公楼悬挂国徽。国徽直径为80厘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规定使用国徽,切实维护国徽尊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199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