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5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5年) 三、 三、 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得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共计17处) 二、 目录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共计1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