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2004年) (六)

(六)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