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2004年) (四)

(四) 把建立健全大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作为重点。条件成熟的大城市,可创造条件实施统一接警、统一处警,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和应急反应效率,并发挥大城市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