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2004年) 9. 附录 9.4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三、 内容和范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2004年) (四) 9. 附录 9.4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三、 内容和范围 (四)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