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2002年) 要集中力量对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及其相关机构和国外认证、检测、咨询、培训机构在我国境内的活动进行整顿和规范;加强市场上认证商品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强制性认证产品逃避认证和加贴假冒认证标志等行为;查处虚假认证和买证、卖证等行为,强化认证的后续监管。要严格对从事认证活动人员的管理,规范认证认可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

要集中力量对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及其相关机构和国外认证、检测、咨询、培训机构在我国境内的活动进行整顿和规范;加强市场上认证商品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强制性认证产品逃避认证和加贴假冒认证标志等行为;查处虚假认证和买证、卖证等行为,强化认证的后续监管。要严格对从事认证活动人员的管理,规范认证认可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