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五、 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十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十五) 五、 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十五) 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通报和考核制度。环保部门定期通报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移送、督办等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严厉查办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惩处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环保部门要为水污染事故受害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环境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环保总局要结合环境执法的实践,尽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提出修订的建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