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200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已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交通)在我国得到较快发展,部分特大城市相继建成了一批项目,使城市交通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对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改善环境,促进经… 一、 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方针,确保城轨交通建设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 加强城轨交通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严格项目审批程序 三、 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 四、 切实加强城轨交通的安全管理,提高灾害防御和应急救助能力 五、 改革建设经营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 六、 坚持装备国产化政策,促进设备制造业发展 相关版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200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20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