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 (十六)

(十六)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生态环境部要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责任,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制定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做好组织调度,压实各方责任。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