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 四、 严格监督管理 (十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 (十四) 四、 严格监督管理 (十四) 严格环境执法。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