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4年) 一、 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4年) (七) 一、 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七) 中央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狠抓安全生产的超前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分析安全生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起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