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2019年) 7.

7. 特需医疗服务占比

定量

计算方法:特需医疗服务量/同期全部医疗服务量×100%,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