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2003年) 三、 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2003年) (三) 三、 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 (三) 完善各项法规制度,严格合同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配套的有关法规、制度,规范业主和建筑业企业行为,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双方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等风险管理方式。政府投资工程可结合投资体制的改革逐步推行项目代建制,也可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投资计划,直接向中标的建筑业企业拨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订立合同。建设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