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四、 行动安排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二) 四、 行动安排 (二) 行动范围。《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所明确的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以及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