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函(2000年) 三、

三、 各出展组办单位要坚持正确的出国办展方针,不能盲目追求办展数量,不得借机搞变相公费旅游,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参展。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