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你区《关于呈报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内政发〔2002〕3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区《关于呈报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内政发〔2002〕3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