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你区《关于将我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再次请示》(内政发〔1999〕103号)及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区《关于将我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再次请示》(内政发〔1999〕103号)及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