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知识产权局向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收取办学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2000年) 三、

三、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运转经费原则上主要通过收取培训费及利用现有设施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取得收入等渠道解决;不足部分,由知识产权局报财政部核批后,从专利收费中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