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今年入秋以来,我国中东部大部分地区出现了5天以上的大雾天气,影响范围较大,由此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雾天导致的航… 一、 高度重视大雾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大雾造成近地面层能见度低,对航空、公路交通、海洋航运而言都是高危险天气,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 二、 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决策服务和公众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对雾、霾天气的监测预警,强化监测分析和适时临近预报,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和预… 三、 加强科学管理,落实应对措施,防范和减轻大雾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大雾天气的应对准备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雾害防控机制,完善… 四、 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应对大雾天气的意识和能力。公安、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相关教育培训工作,重点使营运单位、驾驶人员掌握雾天驾驶、航行规定… 五、 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因大雾天气造成道路、水上、航空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