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2019年) 7

7

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

整合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因地制宜设立“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当事人在综合服务窗口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