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下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4年) 六、 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下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4年) 附件 六、 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附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检查评估方案 为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运行效果,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003年启动的试点县(市)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附件: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