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三)

(十三) 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对接和吸纳国际通用航空业优质资源,加强通用航空制造、运营管理、飞行培训等领域的合作,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提升我国通用航空产品设计和制造水平。创新国际合作模式,鼓励创建通用航空国际研发合作平台及国际化通用航空工程中心,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通用航空企业依托“一带一路”战略、自由贸易区等政策优势,促进具备比较优势的通用航空产品“走出去”,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提升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