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2014年) 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2014年) 六、 六、 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二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现有资金渠道内,着力支持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出版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的投入力度,… (二十一) 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地理信息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出版的地理信息产品,符合软件产品范围和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地… (二十二)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投资地理信息产业,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设立主要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地理信… (十九)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