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六、 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 (十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十五) 六、 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 (十五)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优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按规定及时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专项债务情况。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落实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依法统一管理政府债务的举借、支出与偿还,监督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