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三、 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 (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七) 三、 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 (七) 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以外的省份,完善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对于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且需要续发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无需重新申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安排发行专项债券,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