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2015年) (六)

(六) 优化学术民主环境,营造浓厚学术氛围。倡导学术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科技工作者打破定式思维和守成束缚,勇于提出新观点、创立新学说、开辟新途径、建立新学派。不得以“出成果”名义干涉科学家研究工作,不得动辄用行政化“参公管理”约束科学家,不得以过多的社会事务干扰学术活动,不得用“官本位”、“等级制”等压制学术民主。允许科学家采用弹性工作方式从事科学研究,确保用于科研和学术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六分之五。鼓励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发挥小同行评议和第三方评价的作用。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不能以各类学术排名代替学术评价,避免学术评价结果与利益分配过度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