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五)

(五) 优化宏观政策环境,减少对科研创新和学术活动的直接干预。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改变科技资源配置竞争性项目过多的局面,对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地以稳定支持为主,鼓励其围绕重大科技前沿和国家目标开展持续稳定的研究。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在促进学科交叉、跨界融合中的平台作用,推动跨团队、跨机构、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推动科研基础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克服科研资源配置的碎片化和孤岛现象。率先在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地开展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管理制度,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以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权管理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实行分类评价,对以国家使命为导向的科研基地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体系,拓宽科技社团、企业和公众参与评价的渠道,切实避免评价过多过繁、评价指标重数量轻质量和“一刀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