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2002年)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沪府〔2002〕1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沪府〔2002〕1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